根据女性发展基本法第14条及同法施行令第26条,政府每年7月1日至7日(一周)定为“女性周”。 在这期间内,为了促进女性事业的发展,全民关心男女平等,将进行各种活动,包括发表文章、对有功者的鼓励、大众媒体的宣传及其它活动。
- 对家庭文化、节日文化、育儿文化、教育文化、就餐文化等5大生活文化进行改善。 - 推动家庭主妇、青少年、弱势阶层、市民团体、海外同胞等全民参加的平等文化扩散事业。 - 通过地方自治团体的积极参与,扩大实际生活当中的男女平等,宣传男女平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