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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灾体系

本市按照灾难类型采用不同的灾难管理方式。
灾难类型大地可分为人为灾难、自然灾害、民防事件等。
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组织体系进行管理工作。另外,政府对灾难类型进行细分,指定主要管辖机关,并赋予管理的责任。

 
2. 灾难的特征

- 实际带来的危险较大,但是往往感觉不到它,或者疏忽大意。
- 除了给本人和家人带来的灾难之外,其它漠不关心。
- 根据发生时期和产业发展水平,发生频率和受害规模都不相同。
- 通过不断的防灾努力和严格的管理,完全可以防治灾难的发生。
- 具有突发性,冲击力大,但是即使是相同类型的灾难,其形态、规模和影响范围都不同。
- 难以预测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及其趋势。
- 不管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对他人产生的损害负有赔偿的责任。

 
3. 灾难分类
特征 人为灾难 自然灾害
发生过程 突发 突发
冲击程度 强大 强大
受害可能性 有时发生不可遇见的人为灾难 一般带来可视性的环境破坏
预测可能性 不可能预测,基本上不能躲避 某种程度上可以预测,或者发出警告
低点(状况转折点) 一般存在状况转折点,但是有毒物质泄露等事故,时间再长也可能不会好转。 一般存在可识别的状况转折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灾情一般会好转
控制可能性 可以控制 可以控制
影响范围 一般发生间接受害者 一般限于直接受害人
影响的持续性 发生短期或者长期影响,如果是化学污染事故,会长期产生影响 短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