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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定期检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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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定期检验

机动车综合检验和定期检验周期

以非营运乘用车为准,第四年接受机动车定期检验即可。超过四年的,每两年接受机动车综合检验即可。

使用手机时,可以通过向左或向右移动桌面来检查内容。

机动车综合检验和定期检验周期, 分类, 适用车龄, 有效期
分类 适用车龄 有效期
乘用车 非营运用 车龄超过四年的机动车 两年
营运用 车龄超过两年的机动车 一年
轻型、小型巴士和货车 非营运用 车龄超过三年的机动车 一年
营运用 车龄超过两年的机动车 一年
营运大型货车 车龄超过两年的机动车 六个月
其他机动车 非营运用 车龄超过三年的机动车 车龄五年之前一年,此后六个月
营运用 车龄超过两年的机动车 车龄五年之前一年,此后六个月

※ 行驶证上标记的车检有效期到期日前后各31天内,可到交通安全公团车检所或车检指定修配企业接受车检

行政处罚

处以行政罚款
  • 从应接受车检的到期日起的30天之内:2万韩元
  • 超过30天的,每超过3天加收1万韩元,最高30万韩元
  • 行政罚款意见提出期限内自行缴纳行政罚款的,将在20/100的范围内减轻行政罚款,滞纳时,最高收取77%的滞纳金。
处罚规定
  • 接到车检命令后仍未履行定期检验的,可根据汽车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3项的规定,没收汽车牌照。并将根据同法第81条第2小项的规定,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金。